商务部官网6月28日发布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23年10月17日签署。目前中塞双方均已完成各自国内核准程序,协定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
中塞自贸协定生效后,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逐步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在协定生效当天立即取消关税。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将达到95%左右。同时,协定还就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争端解决、知识产权保护、投资合作、竞争等诸多领域建立了制度性安排,将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加便利、透明、稳定的营商环境。 中塞自贸协定生效实施是落实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和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双边经贸合作提质升级,为深化中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设新时代中塞命运共同体注入新动能。
□更多新闻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谈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即将正式生效有关情况 2023年10月17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塞尔维亚总统武契奇的共同见证下,中塞双方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目前,双方均已完成各自国内核准程序,协定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为此,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了中塞自贸协定即将正式生效的有关情况。 一、中方生效实施已准备就绪 一是在关税减让安排实施方面,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于2024年6月27日发布《关于对原产于塞尔维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的公告》(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406/t20240625_3937910.htm)。 二是在原产地规则实施方面,海关总署已于2024年6月2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相关公告(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957165/index.html)。 三是在协定其他义务承诺的实施方面,中方各相关部门均已按照协定规定做好履约相关准备工作。 二、协定生效实施将有力促进中塞经贸合作 中塞自贸协定生效实施将进一步激发两国贸易投资合作潜力,助力双边经贸合作提质升级,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实惠。 中塞之间将逐步实现实质性贸易自由化。协定生效后,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逐步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在协定生效当天立即取消关税。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达到95%左右,广泛覆盖了彼此主要出口产品。中国的汽车、光伏组件、锂电池、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耐火材料以及部分农水产品等进入塞尔维亚市场时,塞方进口关税将从目前的5%—20%逐步降至零。塞尔维亚的发电机、电动机、轮胎、牛肉、葡萄酒、坚果等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时,中方进口关税也将从目前的5%—20%逐步降至零。这不仅将促进双边贸易增长,使两国消费者享受到更多、更好、更优惠的进口产品,还将促进双方投资合作和产业链融合,更好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共同提升国际竞争力。 同时,两国之间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塞尔维亚正在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目前尚不是世贸组织成员。但在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争端解决等领域,双方均承诺相关权利义务和措施做法应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要求,并在此基础上作出了更加明确细化的规定。双方承诺将深化海关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并对简化贸易程序、风险管理、透明度、预裁定、“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合作与磋商等作出具体规定,特别是引入原产地自主声明,便利企业享惠。这些制度性安排和交流合作机制将为两国企业开展贸易投资合作创造更加便利、透明、稳定的营商环境。 三、支持企业用足用好协定优惠安排 目前,协定文本和附件已通过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公布,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在网上查询协定的具体内容。建议企业主动了解协定条款,积极研究有关产品的关税减让安排、原产地规则以及原产地证据文件的使用要求,用足用好协定优惠安排。在协定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与塞方积极沟通,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确保协定高质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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